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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1-28     责任编辑:陈菲      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校园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五个方面。适用于影响学校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2  依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级别和应急响应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成立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安全保卫中心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宣传统战部、人事处、科研外事处、财务处、纪委、工会、组织部、招生就业中心、实习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继续教育学校、图书馆、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2.2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别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决定信息报送省市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3.1 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安全保卫中心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

3.2  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份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3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发布工作由宣传统战部归口负责。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校园网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4. 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理

4.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上访、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 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 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 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4.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安全保卫中心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赶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各部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政工干部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人事处及相关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流、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校医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各部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政工干部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学生所在各部门应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学生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各部门学生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情况。

3)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谈话,评估当事人精神状况,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安全保卫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室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待命。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学生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安全保卫中心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校医室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4)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学生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去,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健康,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7)后勤保障处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和后勤服务。

4.4  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物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学生处、安全保卫中心、后勤保障处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 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4.5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中心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1) 如为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人为损坏情况下,由网络中心与后勤保障处、安全保卫中心联系。

2)后勤保障处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环境、供电等后勤保障;如遇设备偷盗情况,安全保卫中心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保护现场,进行取证。

3)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及时组织力量维修设备,查杀、阻截病毒或黑客,调整网络,特别是要保证学校重要网站的网络畅通。

4)信息网络中心监测、跟踪病毒和黑客的来源,并将恶意攻击网络的跟踪数据和资料提供给安全保卫中心,由安全保卫中心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管理相关网络信息的网管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1)相关站点信息监管人员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删除信息做好备份;对于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影响较大的信息实施紧急关闭系统。

2)信息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动态,并将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

3)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学校党政办公室,经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4)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安全保卫中心,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由安全保卫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事件发生部门对事件源头进行调查,如事件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由其所在系或部门对有关违纪行为的学生或教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并给予相应处分。网络管理部门针对事件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

5 善后与恢复

5.1 校园与社会安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1)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2) 对于给予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监督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3)对于涉及校外其他单位的,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5.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1)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2)对斗殴致伤残致死情况做善后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5.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1)成功解救的自杀未遂者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不离人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陪护。

2)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资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对自杀未遂者监护详细记录等及时送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备案。

3)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由家长陪护。各部门要安排班干部、学生党员、或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大学生咨询中心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4)自杀事件处理完后,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相关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同学、家属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系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确定工作重点。

5.4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5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注意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反弹。对此类事件进行认真、及时总结,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2)对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的事件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迅速处理,保障校园网畅通,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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