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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校卫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21     责任编辑:陈菲      来源: 保卫处   浏览次数: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校卫队管理规定

  

校卫队是参与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和保障安全稳定因素的一支工作队伍,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学生学习与生活、交通秩序等,是一支重要力量将担负起内部稳定工作的任务,业务开展工作属安全保卫处直接管理和指导,校卫队员必须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校卫队的任务

  1.加强学院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维护校门的正常秩序,保证校门交通的安全畅通,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做好学校窗口的服务工作。

  2.做好校区和家属区内的昼夜巡逻工作,预防盗窃、流氓、殴斗行为的发生,盘查辖区内各类可疑人员,对一般违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做好辖区内楼宇的看护、开关门及夜间清楼工作,以及图像监控使用灯的开关。

  4.加强校园内消防管理和交通管理,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监控工作;对机动车占道停车、逆向行驶、车速过快等问题进行纠正。

  5.做好校园秩序维护,及时清除校园内的各种商贩、推销、收(捡)废品、携宠物及其他闲散人员;随时检查、清理辖区内违法乱贴乱画情况;做好学校各项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任务。

  6.配合做好校园“110”和监控中心的值班工作,发现问题和接到报案或发生突发事件即时发出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加强校园内重点部门和重要场所的执勤、守护工作,及时发现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8.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值勤纪律

  1.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和随意调班。

  2.值勤时,除因工作需要穿便衣外,一律穿统一制服,做到着装整洁、佩戴齐全。

  3.文明值勤,热情服务,以理服人。

  4.加强工作责任心。值勤期间,不准看报、看书、会客、闲谈、听收录机。夜间巡逻时,不得有穿拖鞋、抽烟、打瞌睡、乱照手电筒等影响值勤的行为。

  5.值勤时,要做好值勤笔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随意自行处理。

  6.不得随意请假,如需要请假的,必须按请假制度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在休息时间内不经队长同意,不得随意打工。

   请假与辞职

  1.校卫队员因事或因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队长请假,经队长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队长批准擅离职守,作旷工处理。

  2.遇到特殊情况,如学院大型活动,人员紧缺等情况,不得请假。

  3.校卫队员请假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队。逾期不归的,作旷工处理。

  4.校卫队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辞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队长递交申请报告。经队长同意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办理好离队手续。

   着装规定

  1.校卫队制服,必须在值勤时着装,平时不得把制服穿出校外,严禁将制服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2.校卫队员制服遗失或损失的,应按原价赔偿。但确因工作造成制服遗失损坏的除外。

  3.校卫队发放统一制服,使用年限为3年,中途因辞职或辞退的,制服一律收回。

   奖励

  1.校卫队队员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完成本职工作,无违纪行为的,每月按规定发放全额学生补助工资

  2.值勤时,校卫队员能够发现隐患,经查实该隐患属实,避免造成损失,视其情况给予奖励。

  3.值勤时,能及时发现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视其情况给予奖励。

  4.有其他突出表现的视其情况给予奖励。

   处罚

  1.校卫队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

 (2)值勤时,抽烟、看书报、听收录机、闲谈、打瞌睡;

 (3)值勤时,不按规定着装的,如穿拖鞋、佩戴不全的;

 (4)休息期间未经队长同意,随意打工的,兼营做小生意的;

 (5)在工作室内留宿他人,视其情况给予加重处罚。

 (6)使用违章电器器具的;

 (7)有违反校卫队员管理其他规定,情节轻微的。

2.校卫队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视其情况给予从重处理。

 (1)违反上述第一款规定三次以上的;

 (2)在管区内,因工作失误而发生一般或重大刑事案件的;

 (3)在管区内,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一般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4)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5)有赌博行为的;

3.校卫队员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劝退或辞退处理:

 (1)不服从队长工作安排和指挥的,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

 (2)违反上述第一至第四款规定三次以上的,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因个人文化素质低,工作能力较差,经培训后仍无法提高的;

 (4)值勤时,拾到物品不主动上交,利用职权乱收费的,经教育仍不上交的;

(5)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6)有其他违反校卫队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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