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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务报销业务提醒事项

发布日期:2023-09-11    作者:付媛媛     来源: 财务处    点击:

一、学校所有报销的“发票、合同、验收、入库等”单据须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顺序开具(签订),报销单据上开具(签订)的时间要符合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前后逻辑规律,请大家在开展业务及报销前认真核实单据上日期是否前后矛盾。

一般情况下业务步骤如下:

第一步:发起事前申请,在“一网通办”平台签批请示文笺或按国有资产中心要求进行采购申请(两者只需其一);

第二步:按照签批完成的“请示文笺”或“采购申请”开展该项经济业务,办理“招标、合同签订、发票开具、验收、入库”等相关手续。

二、报销时单据须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摆放。

一般报销业务单据排列摆放顺序如下:

①请示文笺/采购申请—>②发票—>③公务卡交易明细—>④中标通知书—>⑤合同(活动方案、通知文件)—>⑥验收单(须注明验收意见)—>入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