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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责任编辑:张雨微   阅读次数:

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高校: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51号)精神,现就做好市教育局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市教育局本次只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参与人员;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省科技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或两项以上子项目;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

(7)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省科技奖励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城的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

(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4)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 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专家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名);

(3)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四年内执训满两年,培养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中获得奖牌,或取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或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二、推荐数量

市教育局推荐名额:专业技术人才3名。相关学校(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019、2020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且尚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推荐条件的按程序推荐,可不占推荐指标数。

已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参加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抗拒新冠疫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优先推荐;对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的专家,予以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开展。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同一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各学校(单位)推荐人选须开展专家评议、通过会议研究、进行公示,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四、报送材料

(一)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公示情况等。不占名额推荐的,须在报告中注明。综合报告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二)纸质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3.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单独装订)

4.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6.最新的岗位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

7.2020-2022年连续三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1份。

纸质材料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电子表格(附件1-附件5)同步报送。

(三)人选标签(附件四)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

书面材料须于2023年3月6日前报至市教育局人事处(419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明盼盼 联系电话:66962327

电子信箱:rsc669623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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