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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预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9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系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预评审通知

各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2】806号),结合我院制定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即日起开始进行我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为了做好这次国家奖助学金的预评审及发放工作,特发布本通知。

一、成立我系2013年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组长:李晓东

副组长:陈海彬

成员:侯宁波 刘珍 孙颜 邱宇飞 孙梦柯 程桂香

二、具体要求

1、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以系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组织。

2、为了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的监督工作,各系应成立以教工代表、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监督小组,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老师和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准确的给予解答并及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杜绝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平均分配等行为,保证我院奖助学金评审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2012级大专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级全日制在校大专生

国家助学金:2013、2012级全日制在校大专生,2010级五年制在校学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我系共预选2名每人8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10%,但学生成绩不在10%,而在30%之内,同时有突出贡献者,评荣誉证书可以参与评选。

5、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及末受到校纪处分;

6、未按学院要求参加专业实习或者没有完成专业实习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申报。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在班级前25%以内;

5、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及末受到校纪处分;

(3)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及末受到校纪处分;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所需的材料

(1)个人优秀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同时附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4、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上;

5、教务处出具的学生各科成绩证明,要求盖有教务处公章;

6、本人五寸生活照片一张。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的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签名,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的材料

1、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500字以内),要求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等情况如实说明;

2、《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3、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的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签名,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

六、预评审名额设定

由于本年度教育厅尚未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我院依据去年省资助中心下达资助名额,结合今年招生情况我系按照以下人数进行预评选,待资助名额下达后,按照预选名单的排列顺序确定最终享受资助名单。

国家奖学金 :2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人数*8%

国家助学金:班级人数*30%

七、评审日程安排

9月3日——10月7日,各班根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该评审办法同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班将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16-9.24,投诉咨询电话,0371-68270659。

10月8日——10月12日,我系将集中对参评学生在本系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10月13日,我系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资料上报院资助中心。

待省资助中心确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后,依据评选条件确定最终名单。

各班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评定时间安排,依据相关制度,保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评审工作。

酒店管理系资助管理工作小组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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