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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17   责任编辑:张雨微   阅读次数:

实训室管理规定

1、各实训室负责人负责本实训室的设备设施及耗材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2、各实训室申购耗材及设备设施时,须形成书面报告及清单,实训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实训处审核办理。

3、各实训室要对实训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确保做到安全学习、安全实训。

4、实训教师需组织学生搞好实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要求熟悉所管设备器材的名称、规格、性能和用途,务必做到分类存放、陈列有序、库容整洁、存量清楚。

6、各种设备器材入库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及时入账,出库时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办理领、借、退、还、赔偿等手续。对于低值易耗品,领用计划的材料,由领料人认真填写消耗单、领料单、按批准的计划发放。

7、认真做好设备器材的检修、保养工作,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器材应及时向学院实训处报告,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修理。

8、本校教师如借用仪器器材,在不影响教学计划的情况下,经实训管理员同意,实训管理员登记后方可借用,要求按时归还。非本专业任教人员借用仪器须经学院实训处批准。学生一律不准借用。教育实习期间,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分管系主任同意。

9、实训保管室内不准会客、集会,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10、设备器材的保管人员离职时,必须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由实训处主管人员监督交接管理。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二零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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