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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责任编辑:郑璇

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学院将利用电子显示屏、QQ群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有关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请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系部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系部QQ群、微信群等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二、排查整治非法集资。根据市局方案做好排查,发现非法集资要及时整治,并报院纪委。

三、报送和存档。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于2016年11月30号前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情况报送院纪委。

中共郑州旅院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单

附件1

关于印发《<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根据中央、省处非工作部署以及市处非办《关于印发郑州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处非办〔2016〕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教育行业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坚决遏制行业系统内的非法集资,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29日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6699700)

郑州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处非工作决策部署,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行业投资风险,切实保护郑州市学生、家长和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教育系统和谐安定,根据市处非办《郑州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原则“统筹领导、稳步推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提高我市各学校干部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及早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排查、分类化解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持续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章立制,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专题会议、视频会议、家长会、学生会、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保险、非法担保、非法借贷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引导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家长自觉远离并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

(三)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清理排查。

(四)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这次排查重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学校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二是非法抽逃和挪用学校资金。三是未经批准私自转让学校举办者权益或变向转让学校资产或权益等。四是民办学校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帐外账户。五是以举办、筹建民办学校之名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本单位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清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要重点清查民办学校等容易出现非法集资活动的领域。对非法集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排查,包括曾经参与或从事过非法集资的人员,以及退休教职工等高风险人群等。

(五)妥善处置风险。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管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执纪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郑州市教育局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张少亮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处负责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各单位部署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全市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学习政策,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教体局自行安排本区域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8-11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排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会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分类处置。在整治中要重视维稳工作,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群众上访维稳及劝解工作,配合参与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单位对建章立制、宣传教育、广告清理、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总结报告。各单位于2016年12月6日前把总结报送郑州市教育局信访处(各县市区教体局不填写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和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职能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本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非法集资危害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极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彻底消除行业内非法集资隐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原则,不得在本次整治中接受排查对象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吃请或财物,未经许可不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排查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如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如排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或者未妥善处理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