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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清明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30日
责任编辑:崔程

中共郑州市纪委

关于清明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

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省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就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8个严禁”。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执行“8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节日期间各项纪律执行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节日期间,市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