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纪检人•手记】打响“当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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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崔程

“被告人对证据有没有意见?”

“没有。”

“辩护人对证据有没有意见?”

“没有。”

8月10日,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上,面对铁证,郾城区龙城镇某村村委会原主任对全部指控认罪。

9月20日,法院宣判结束之后,法槌落下那一刻,我忐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稍微松了一口气,一直压在心底的重担也才有一点减轻。

思绪回到了今年的1月24日,那是郾城区监察委正式挂牌成立的日子,我作为郾城区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的一名检察官,正式转隶到郾城区监察委任第二审查调查室负责人。

转隶时,我既有情感上的不舍,也有思想上的彷徨,担心自己在检察工作上所学能否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以施展。

转眼过了“五一”,一天我正在办公室看卷,突然屋门被推开,分管领导进来,手里拿着一沓材料说,中央巡视组交办了一个问题线索,是反映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某村村委会原主任的。

当时我以为就是个小案子,把问题查清楚就可以交差,但是经过分析研判,发现该案件反映问题线索多而杂,问题牵涉部门范围较广,时间跨度长,取证工作有一定难度,如果泛泛而查,不但不易查证清楚,而且很难达到办案效果。所以,我和审查组的同志必须全力以赴,与时间赛跑。

通过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我们了解到该村是近郊村,近年来有大额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入,长期在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我,敏感地意识到这背后潜藏着巨大的经济问题,瞬间找到了这起案件办理的“金钥匙”——个人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线索……

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以免打草惊蛇,我们决定不急于过早接触被反映人,而是先展开深入细致的外围收集案件证据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条关键性线索终于浮出水面,为锁定案件事实打下扎实基础。6月底,区监察委开出“留置令”,对被反映人采取留置措施。在审查组的第一次会议上,区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对全体办案人员提出要求:“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区自办的第一例留置案,如何做好纪法衔接,无先例可循,方方面面都在关注着,必须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把此案办成‘铁案’,打响第一枪,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为改革树立信心。”

“请领导放心,我和同志们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这个案件中,坚决把这个案件办好办扎实。”我坚定地承诺。

做为一名刚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兵,虽然之前在检察系统办过不少案,转隶以来,监察法也是学了一遍又一遍,记得滚瓜烂熟,但真正上“战场”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还是不敢大意,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打赢这场仗。

“这是我区自办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如何顺利移交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没有现成的方法可参考,每个环节和程序都需要我们一起摸索,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严格依纪依法办理,把控好整个流程的规范性,就一定能把这个留置案办好。”作为一名“老纪检”,分管领导也不时“传经送宝”,鼓励我调整心态,边学边干。

为了保证案件顺利推进,我住在留置点,坚持每天至少与被留置人员见面谈话三次,对留置人员进行讯问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其身体、思想状况,并且我们用足用活12种调查措施,严谨细致取证,用闭合的证据链条扎实推进审查调查工作。面对如山的铁证,被留置人员哑口无言,心理防线被突破,又主动交代了其它违法犯罪事实。

短短20天的时间,我们就将该案办结,该案件移送郾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于证据比较扎实,区检察院仅用两天时间就决定对其采取逮捕措施,这也是漯河市第一起留置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全市引起积极反响,监察体制改革的震慑力初步彰显,审查组成员都倍感欣慰。

现在回头想想,如果不是大家敢于攻坚、敢于担当、敢于尽责、敢于忘我的精神支撑,案件也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就顺利办结。这些精神也是我们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正风反腐永远前进的航标和指引,我们将砥砺前行,继续书写新的历史篇章。(作者:漯河市郾城区监察委第二审查调查室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