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讲原则的“帮忙”带来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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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01月20日
责任编辑:郑璇

——渑池县教体局原局长李遂来因受贿被判刑11年

李遂来,河南省渑池县教体局原局长,因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178.8万元,2013年9月10日,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遂来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喜欢“热心帮忙”。他认为帮他人忙,收点“感谢费”是人之常情。2007年11月22日,绿化工程承包商蒋某以公司名义与渑池县林业局签订了一段景观绿化改造施工合同,合同价820余万元。事后,蒋某将一个装有8万元现金的手提袋放在李遂来的办公桌上。李推辞,蒋某诚恳地说:“这是感谢你对我工程上的关照,一点心意。”李才收下。

一位邻居的孩子没有考上大学,请他帮忙,用报纸包着3万元到他家,“疏通关系需要钱,该花就花。”李遂来想想多年的好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答应了。

2007年第一次“帮忙”到2012年案发,近6年间,李遂来先后34次给人“帮忙”,“帮忙”的内容涉及工程招标和结算、工作安排、人事调整以及协调关系等。李遂来绝没想到,这种不讲原则的“帮忙”给自己带来了人生的“灾祸”。

微评:“帮忙”也要讲是非分明、公私两清,不能因“帮忙”而丢掉党性、不守原则、放弃底线。这是考察党员干部在处理人情世故面前是否合格的“标准答案”。

(选自《廉政周刊》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