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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 00:00:00     责任编辑:胡慧华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未满一届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高校和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7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为300名。根据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中各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专科高职院校)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专科高职院校)。

3、学校上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文件和培养对象名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

申报人需上报纸质材料2份(含电子版),装于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申请书首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支撑材料须添加封面,封面样式为《申请书》首页,标题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撑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同时,请各校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时间:10月23-27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内申报流程。

为方便工作安排,请明确一名学校职能部门联系人加入河南人才强校管理QQ群:193914432。请各高校于10月24-25日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俊丽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55

电子信箱:gaojiao825@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河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电话:0371-86502957)

注:请符合条件申报人员于10月12日上午11:00前将报名人员材料报至教务处113办公室,并填写、发送申报表和统计表至49962330@qq.com,电话68271921

附件: 2017年9月27日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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