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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4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4 00:00:00     责任编辑:卢琳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4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将文件传达到下属各教研室,并按文件要求认真推选,按规定组织填写上报材料,其中项目一、项目三的申报表格、材料及电子文档请于4月10日以前报教务处师资科楚明老师处,联系电话68271921。精品课程项目的申报于4月30日前,其余项目申报表格、材料及电子文档于4月10日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田金毓老师处,联系电话:68271986。

二、为高质量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在满足市级项目申报条件的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与院级项目同时进行,但是二者不能兼报,对于申报市级项目未能通过者,学院将酌情研究处理。

(二)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前提是该课程必须已经成为院级精品课程,凡不满足此条件的课程不能申报。

三、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部)要抓紧时间,积极申报,严格按照《对申报材料的填报说明》(附件2)要求制作申报材料,按时上报。

四、《通知》提到的评选文件及申报表格已经上传至学院教学管理群共享文件,请及时下载。

附件:1.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4年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2.对申报材料的填报说明。

附件1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4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高校

根据2014年全市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安排,现将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教学团队遴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评审、精品课程评审、教学成果奖评审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郑州地方高校第六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

2014年度市教育局将组织郑州地方高校第六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各高校要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郑教[2004]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研究申报郑州地方高校第六批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申报单位为市属公办高校及民办本科院校,每所高校申报最多不超过6人,拟申报的高校要认真填写《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照岗位需求,报市教育局高教处,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做好对郑州地方高校第六批特聘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的论证审定工作;5月底各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六批特聘高层次人才,6月上旬前完成初评工作;6月下旬市教育局完成复评和审定工作,各高校完成聘任工作;7月底前,各地方高校按确定的岗位职责对第五批22名专职、4名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进行届满考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我们将组织抽查评估。

二、优秀教学团队遴选

根据《关于郑州地方高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意见的通知》(郑教高〔2011〕49号)精神,今年我们将组织第二批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本科院校本科专业限报二个,专科专业各高校限报三个,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郑州地方高校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二份)和相关推荐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报高教处,市教育局将于7月下旬组织遴选。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

继续实施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计划,对已确定的80名第三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届满考核,根据认定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具体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各高校要按照《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郑教高[2007]76号)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推荐第四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按照不超过现任专职教师数的1.5%上报(如与郑教高[2007]76号中数据不符,以1.5%为准),填写《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和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高教处。11月份,局高教处将组织第四届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评定工作。

四、市级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评审

继续组织进行市级重点(示范)专业、市级重点实验室的评定工作。各校要对照《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试行)》(郑教高〔2005〕66号)和《郑州市属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及评审办法》(郑教高〔2001〕6号)有关建设标准,在加强校级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重点(示范)专业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其中示范专业应为历年来评出的市级重点专业。各高校要将《郑州地方高校市级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评审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各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高教处。市教育局将于5月上旬组织专家实地评审。

五、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与评审

继续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目前国家及省称为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我们仍沿用以前的名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要求,做好申报准备,申报材料本科院校限报5门(含2门本科专业课程),高职高专高校限报3门,6月份组织参评院校交互初评打分,7月底前我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六、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

继续开展郑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参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郑教高[2012]153号),报送相关推荐材料,每所本科院校限报五项,专科院校限报三项,其中主持人为兼职教师的限报一项。10月底前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今年我们还将根据教育局安排统一进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评选,确定名师工作室名单,组织教务处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年底前还将评出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组织民办高校年检与驻郑函授站评估,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工作、高校宗教、反邪教及安全等工作。

2014年,郑州地方高等教育工作评审多、时间紧、要求高,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所有申报材料要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对申报材料的填报说明

市教育局高教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 对申报材料的填报说明

(一)各高校所有申报材料由校研究统一上报,注明研究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高教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市属公办高校申报材料于4月29日,郑州地方民办高校申报材料于4月30日连同电子文档报高教处。

(二)各种支撑材料书写、打印格式:

(1)各种推荐表格(存档使用)用原件按1:1比例复印(去掉“附件”字样)。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推荐表格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3)推荐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为A4纸,但不要和存档用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

(4)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封装好。每袋限装一个申报项目,装订成制式文本,并将推荐材料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除推荐材料(含指定附件)及教材成果提供的样书外,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

(6)每种申报材料要集中装袋,打印注明申报材料种类,另一面注明申报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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