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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 10:03:58     责任编辑:胡慧华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未满一届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为300名。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资助名额为1名。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和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是国家和我省健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反映了学校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体现了骨干教师的培养效果,也反映了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水平。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我厅采取项目联动方式,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对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集中考核效果较差和青年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高校,核减2018年申报限额指标。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高职院校)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企业实践时间证明(高职院校)。

3、申请人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

需上报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2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同时,请各校做好网上材料填报工作。填报时间:925-30日,网上填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请书需签字盖章后转化为PDF格式上传)。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内申报流程。

注:请符合条件申报人员于918日上午16:00前将报名人员将《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个人成果统计》和《申报汇总表》材料报至教务处101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49962330@qq.com 。个人支撑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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