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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09:26:25     责任编辑:白娜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594号),现就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项目选题应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河南省省和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特别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学校吸收行业、企业及其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教研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7.省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三、申报限额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各系部于12月2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材料1式3份和电子版1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指最具代表性、与所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超过3篇)或出版的专著目录复印件。证明材料1式3份,按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田金毓 联系电话:61130113

电子邮箱:zzlyjiaoxueke@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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