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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 00: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教研室:

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是学院重要的信息资源,对加强教师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深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掌握教师教学、科研与教研教改信息,近期将对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进行检查,望各系部做好准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1)教师基本情况表,(2)职称、职务、学历、学位变动情况表;

2.教学情况:(1)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2)教师学期课表,(3)教学进度表,(4)教师任课课程教案,(5)听课记录,(6)教师日志

3.教科研情况:论文、教材、科研和教研成果一览表

4.获奖情况:(1)获奖情况一览表,(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3)教师进修(培训、顶岗实践)情况一览表,(4)教师进修(培训、顶岗实践)总结、所获证书复印件

5.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

二、要求

1.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的教科研情况材料和获奖情况材料均为2012年9月以来在我院任教(或代课)期间的材料。

2.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材料必须按顺序排列,并附上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一人一盒,一盒不够者可适当续盒)。

3.各系部应按规定时间准备好检查资料(含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教师工号及名单),并确定联络人。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检查系部

12月1日16:00

机电工程系、旅游管理系

12月2日16:00

思政教学部、基础教学部

12月3日16:00

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

艺术体育部

12月4日16:00

烹饪食品系、酒店管理系

12月5日16:00

旅游外语系、社会服务系、

四、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各系部所有教师人数的25%名教师作为抽查对象。

附件: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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