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第二批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科研成果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我院教职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现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科研成果统计、认定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起止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第一作者以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为单位署名的本院教职工在学院认可的各级各类杂志、报刊公开发表文章;论文、著作获权威机构全文检索、复印、转载的;科研成果评选获奖的均参加本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三、成果报送要求

1.论文:提供完整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检索页)且装订,提交刊物原件供验证,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科研论文一览表》。

2.获权威机构检索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获全文复印、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复印或转载全文的当期刊物原件。

3.著作、教材(主编):提供完整复印件(封面、CIP页、版权页、目录、封底)并装订,提交样书留存,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教师编写教材、著作情况统计表》。

4.课题:2016年度结项课题:立项通知、结项(含获奖)证书、结题报告复印件装订成册。

5.美术、音乐创作作品出版物原件或展出、演出、播出的证书复印件1份;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2016年发表的论文、著作若暂未取得刊发杂志且无法检索,不予登记。

7.2016年2月24日以后产出成果,未经预报者不参与此次成果统计。

8.其它: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四、报送程序

1.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登录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学院首页-教学科研-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如实填报成果信息资料,按照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到所在系部(处室)科研联络员处登记;未按要求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科研成果信息者,后果自负。

2.各系部(处室)科研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系部、处室一一对照“高校科技云平台成果列表”及《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学术研究预报统计表(论文、项目、著作)》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对本单位的登记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装档案盒,填写本部门科研成果登记表,将登记表的纸质(盖单位印章)和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各1份,连同成果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报送科研外事处,不接受个人材料送报。

3.科研外事处将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凡有违背学术道德、违反有关科研政策法规者后果自负。

4.未经登记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学院不予确认。未登记或未按规定时间登记的论文、著作等不在成果统计之列,下学年不再补登,也不作为其他任何评价或奖励的依据。

5.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署名作者单位非我院名称的论文,需提交学院人事处有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不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数据的成果,不予认定。

6.科研外事处最终核定后,把审核结果反馈到各单位,请各单位核对签字确认。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带科研成果原件到科研外事处复核。

五、其他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7日:经济贸易系、社会服务系、机电系、基础部、思政部、艺体部、行政部门;

2016年11月8日: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外语系、烹饪食品系、机电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1977.

附件: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教师论文、著作统计表

2.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归档文件目录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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