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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1-03-02    作者:      点击:

(一)学期授课计划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具体组织安排课程教学的依据,是贯彻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保证。

1.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写,也可以由系、部、教研室集体讨论,统一编写。同一专业、同一年级使用同一教材的班级,学期授课计划应同步。

2.授课计划制订应以教学大纲、教材、校历为依据综合考虑,按实验、实习、复习、考试、考查等教学形式的课时安排并按规定规格编写。计划中要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期授课计划在编写时应根据学期计划时数分配表留有适当机动。

3.授课计划制订应在本学期正式上课前编写完毕,字迹清楚,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后上报教务处,并于二周内返回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各系(部)分别保存一份。

4.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自己不得轻易变动。若须调整,须事先经教研室讨论、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 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

(二)备课规范

备课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前提,备好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严密的计划性,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备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编写教案。

钻研教材主要是研究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阅读有关参考资料。教师通过对全册教材、单元或课题、 节次或 课时教材的反复阅读,在准确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要求的基础上,理清教材中知识的内在联系,逻辑结构,确定教学的重点、难点;领会教材的思想性,明确教学内容;发掘教材的智力因素,以便更好地扩展学生的智力。

了解学生是为了因材施教,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教师在备课时心中必须想到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知识基础、智力发展水平以及学生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兴趣爱好等。

编写教案。教案是上课的预定方案,也就是课时计划。教师在熟悉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教案,设计出每一堂课的全部教学活动。

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备课笔记(或讲稿)、教学后记三个组成部分。

首页应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课程名称、授课专业、课题(章、节);

(2) 教学基本要求;

(3) 教学重点、难点;

(4) 能力要求;

(5) 作业题、思考题及要求;

(6) 教材及参考书。

备课笔记或讲课提纲、讲稿一般以教学内容为中心,设计教学程序为线索,编写好教材的内容要求,安排好教学的顺序和重点,新旧知识和教学环节的过渡及时间分配,教具、挂图的运用、板书、挂图的设计。

教学后记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课后回顾,总结本课施教中的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教案可有详细教案和简单教案,新教师或新开课宜用详细教案,经过教学实践可逐步过渡到简单教案。教案具有指导性,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熟悉并在授课中依照执行。

教师授课必须有教案,教案要常备常新,努力克服防止随意性。新教师的教案必须提前一周送交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没有教案的教师一经查出,视为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