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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6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属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贴近青少年,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暑教活动,丰富了青少年暑期生活,推进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表彰先进,郑州市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郑州市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意见》,能够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结合当前形势和城市中心工作,从青少年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坚持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娱乐性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开展生动直观、切实有效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奖项设立

经市暑教办研究决定设立:郑州市暑教工作优秀组织单位、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对2008年暑教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方式。推荐单位和个人要分别填写“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和“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市属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条件和标准进行初评,并提出推荐意见。市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推荐材料和进行实地考察评选产生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是2008年暑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暑教工作的全面深化,对于引导全社会关注暑期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应是支持、组织暑期青少年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模范。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所有推荐材料请按要求于9月1日之前上报郑州市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城区部,联系人:姚远,联系电话:67185145)。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选、考核的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市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1、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2、2008年郑州市暑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郑州市暑期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