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08年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

教科外〔2008〕65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08年赴美国

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省辖市教育局:

为支持美国中小学开设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根据国家汉办与美国大学理事会达成的合作协议,国家汉办拟于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为做好选派工作,请你单位协助推荐候选人。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和考试,向国家汉办择优推荐20人。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参加美方专家来华面试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8年2月14日—2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请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布置本年度的选拔工作。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符合《2008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简介》(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简介》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和师范学院毕业生。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并根据本单位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3)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健康史及体检表》需用英文如实填写,体检部分报告可与《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同时办理。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口岸医院)。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关于此项目的详细信息和下载相关表格,请访问http://www.hanban.org/cn_hanban/content.php?id=3010

3.考试、面试

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材料审核,采取考试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向国家汉办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汉办确定人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五、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六、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提供当地住宿、与工作相关的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请你单位为其保留单位公职,工龄连续计算。志愿者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建议保留。

七、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请你单位切实重视此次志愿者教师选派工作,加快我省国际汉语教师培养培训步伐,为我省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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