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次数:

各系、学生处、团委: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发现在思想、学习、生活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典型,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形成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德才兼备人才为目标,通过评选“旅院之星”活动,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发现典型,树立榜样。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月20日。

三、参选对象与入选条件

1、参选对象:学院在籍学生(含实习生)。

2、入选条件:(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某一两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2)专长突出或有英雄事迹的学生。

四、活动安排

1、安排部署,宣传发动(3月1日—3月10日)

召开支部书记、班主任、辅导员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班系选拔,公示推荐(3月11日—4月20日)

(1)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在3月底前召开“身边的榜样”主题班会,发现和挖掘典型。各班将典型材料(每班1—2个,每个材料1000字以上)交到系里。

(2)各系书记要认真阅读材料,详尽遴选事迹,发现真正典型;之后约见所选学生,挖掘先进事迹,补充整理材料,在4月12日前选拔出“旅院之星”候选人(各系选拔人数不超过本系学生总数的1%)。

(3)在系里公示系“旅院之星”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一周。

(4)在4月20日前将公示情况汇报、候选人名单、已填写好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旅院之星”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和候选人材料报至宣传部4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宣传部邮箱(zzlyxcb@163.com)。

3、学院选拔,公示材料(4月21日—5月15日)

(1)宣传部联合团委、学生处到系里进一步了解情况,补充材料,遴选、确定20人以上的学院“旅游之星”候选人。

(2)公示学院“旅游之星”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4、评审选举(5月16日-5月20日)

召开评审会,会上旅院之星简介事迹,支部书记传阅材料、充分讨论、投票选举出10人以上的“旅院之星”。

5、表彰宣传(5月21——6月10日)

(1)形成宣讲定稿,进行宣讲培训。

(2)召开“旅院之星”的先进事迹宣讲及表彰会。

(3)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对 “旅院之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4)将一、二届旅游之星材料汇集成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岳俊华 樊豫陇

副组长:王庆国 徐永清 陈雪阳 张建军 石国河

成 员:张元奎郑 璇 闫 浩 毛 艳 张 钦 许向蒲 肖 靖李 玫孙 权 李春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主任王庆国(兼),副主任郑璇(兼)。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旅院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荐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二)加强宣传,重在教育

各部门要在做好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等途径,广泛宣传,让活动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

(三)公开透明,严格监督

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附件: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旅院之星”候选人登记表点击这里下载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