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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旅院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8    浏览次数: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第一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的

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树立优秀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同学学习,努力成为争优创先、立志成才的优秀学生,促进优良学风、校风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一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旅院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校形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奋发进取、自强不息、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院风和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0年4月6日至6月20日。

三、参选对象

1、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含实习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处罚情况。

3、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刻苦。

4、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或个人行为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

四、活动安排

1、安排部署、宣传发动。(4月6日—4月18日)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由党委宣传部统一下发《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一届“旅院之星”评比活动通知》,学生处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系推荐选拔活动。同时,宣传部、团委、信息中心及各系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校内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系初评、推荐提名。(4月19日—5月20日)

各系根据《通知》精神,在学生处统一部署安排下,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选办法,组织选拔本系院级候选人(各系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系总学生数的1%),并负责向学院推荐。各系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院级候选人登记表,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和一张近期本人生活照或工作照。5月20日前各系将本系推荐的院级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到宣传部31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邮箱(zzlyxcb@163.com)。

3、材料公示、宣传监督。(5月24日—5月31日)

学院通过宣传栏、校园网等媒体校内公开媒体,公示院级候选人个人情况简介及先进事迹材料,供师生考察监督。

4、评审会终评。(6月1日-6月4日)

学院组织成立“旅院之星”评审会,对院级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学院第一届“旅院之星”名单,其余候选人均获提名奖,由宣传部将评审结果和材料进行整理,并上交学院党委会研究。

5、表彰宣传。(6月7日-6月20日)

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院宣传部将对第一届“旅院之星”的先进事迹和宝贵品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一届“旅院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锡畴

副组长:王庆国 徐永清 陈雪阳 张建军 石国河

成 员:张元奎、郑璇、闫浩、毛艳、张钦、许向蒲、肖靖、李玫、孙权、李春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旅院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崭新载体,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延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本系的活动方案,严格把关,真正推荐出我院优秀学生典型。

(二)加强宣传、重在教育。

各部门要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把活动宣传、事迹宣传与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评选活动对社舆论的引导作用和对广大学生的自我教育作用。

(三)公开透明、严格监督。

在评选过程中,各系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附件: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一届“旅院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