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返回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6-03-18     责任编辑:桑瑛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学院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意识,使学院各部门工作做到按章办事,办事公开,互相监督,提高学院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力度,特制定学院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组织的决议、指示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2、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送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3、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管理体制、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学院内部机构的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考核、监督、奖惩等有关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问题。

6、研究决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进人计划、各类职称评审,人才培养引进有关政策等重要问题。

7、审定学院的财务预决算、1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等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书记、院长代表党委、行政所作的工作报告。

9、研究确定院级学术机构、各类委员会的确立及调整。

10、研究决定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定由纪委提出的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例的处理意见。

11、研究决定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问题,审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2、审定院级先进,向上级推荐先进,对出国人员进行政审。

13、研究决定院行政提请党委决策的重要事项。

14、其它需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提交党委研究的议题,由有关领导和智能部门事先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工作思路、计划和方案。

2、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决策前要充分进行准备,有关领导之间要相互沟通,并根据内容听取基层党组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教授等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

3、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党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4、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党委或行政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其他领导成员要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必须由责任人提出意见,并报党委会讨论同意。

5、组织保证,推动工作。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委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策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6、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凡立项督察督办的事项,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办结后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反馈和书面报告制度。因工作不度责任,给学员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