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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

发布时间:2016-03-3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析“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

作者:孙彧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一所一流的大学必然具有鲜明的、凝聚和浓缩了该所大学风格、文化品位和人才培养特色的教育理念或者教育精神,这个理念应当不仅具有陶冶人、鼓励人的功能,也能起到规范人、指导人的作用。2l世纪的一流高等院校,要创建和谐有序的育人环境,有必要秉承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高校属公益法人范畴,其“公益性”决定了它必须“面向社会”并“依法”进行管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但不容置疑的是,当前我国多数高校的管理主要还是沿袭政府传统管理体制即以行政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强调以人管人、治人,重管理者权力赋予,轻被管理者权利救济,忽视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这种自成一体、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导致高校的涉讼案件不断增多,依法治校已成为一个迫切而至关重要的话题。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传统的管理模式不断受到挑战,日益增多的涉讼案件不但使学校蒙受了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和形象。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地暴露了高校管理工作中存在依法不足甚至与法相悖的问题,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相符,学校对涉及师生员工权益的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建立了对管理工作者的长效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设置了师生员工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当前见诸报章的这类新闻层出不穷:不少大学生因受学校处分、或因违反学校某项与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并不一致的规章制度而被取消学位甚至不准毕业,因而状告学校;也有不少高校的一些管理者因为法制观念淡漠,在金钱利诱前面不能把持自我,利用高校管理体制上的漏洞、监督约束机制的欠缺而大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最终东窗事发,受到党纪政纪查处,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官司胜负、审判结果姑且不论,而高校管理中法制和法律意识的欠缺由此则可见一斑。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高校管理再不强化法律意识和观念,势必引发新的官司和新的腐败,导致高校在管理上的持续被动和严重混乱。要构建和谐的高校校园,就有必要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把管理客体的精神诉求、自我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结合起来。

二、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的内涵

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实际上是从两个层面整合而来:其一是以人为本,即要求管理的人性化、人本化,这是高校管理“人际柔性”的层面,“德治”的层面;其二是依法管理,要求管理既有法可依也有法必依,这是高校管理“制度刚性”的层面,“法治”的层面。二者在高校管理理念中居同样重要地位,并无主次先后之分。

拓展而言,所谓以人为本,就是要在高校教育管理过程当中坚持把教育和管理的对象——包括所有师生员工,作为全心全意为之服务的诉求主体,在教育管理中倡导并秉承尊重、理解、服务、关怀的理念,着力培育和谐友爱的整体环境。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教育管理理念的核心要素,实际上这也是当今倍受推崇的和谐教育观。以人为本、以师生和谐发展为本是实现学校民主人文管理的关键。这一观念的特征表现为:让教师教与学生学的个性得到最完善的发展是人文管理的核心;让师生员工参与管理是民主人文管理的有效性要求;为教师与学生服务是人文管理的目的。要促进和谐教育理念的落实与师生和谐发展的目标实现,就要对高校各系统、管理各环节的整体协调配合作理性思考,完善高校和谐发展机制。高校和谐发展机制是指高校内在相关要素之间的教育管理方式,以人的和谐发展为主旨,自觉根据环境的变化建构新的关系与新的结构,促进高校内部结构不断向高水平、高效率转换。这种转换与更新,目的是使高校的发展充满生机活力,不断提升高校的办学水平,从而推进高校向新的目标迈进。

依法治校就是根据我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定校纪校规,实施管理,使学校管理过程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强调依法治校,就是要把握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增强法制观念,不因领导更迭而重蹈“人治”之路。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要坚持“三个面向”、“两个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造型的人才。依法治校是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依法治校也是一个双向互动的管理过程,它既要求管理者依法办事,也要求管理对象遵纪守法;既是一个管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监督的过程。只有依法治校,高校才能在科学、合理、公正、有序的管理机制保证下健康发展。依法治校必须倡导和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办学原则,大力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致力于建立“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力求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现代化和科学化,从而做到教育管理既有法也依法,既公平又公正,以致形成高校良好的管理状态。

三、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理念是高校发展的本质要求

从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以人为本和依法管理是高校发展的本质要求,它们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一方面,在高校管理中,人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因素。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人的主体作用、能动作用,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最基本的哲学信条就是尊重人。该公司总裁小托马斯·沃森就这样说过:“我看来最重要的一条信念,那就是对人的尊重。我们在这方面所下的工夫比在其他方面却要多得多。”_lJ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化管理机制,做到人人参与管理,并且主动参与管理,形成整体和谐共存发展的良好氛围,也才能把依法治校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高校管理必须有“章法”、建立健全“章法”,要人人知章知法、遵章守法。要考虑知识分子自身特点和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使高校工作的目标、计划、实施、监督、指导、总结和评价切合实际,规范落实,科学有序。如果没有法治,没有规章,那么管理就会混乱,就会失去控制,“以人为本”也就失去了可靠保障;不以人为本,只靠管理规章,条条框框,强权管制,那么也会使人被动,产生内耗,难于控制,不能协调,人的积极性也就得不到充分发挥,“章法”也就失去意义。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正所谓“徒法不能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一方面,法律制度是建立社会秩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具有连续性、稳定性、高效率的优点;它也符合一般民众的心理诉求,即拥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从更高意义上说,法律制度也是实现高校民主人文管理的前提。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制度并非管理的惟一有效手段,在有的情况下,它在实施管理时并不能单独起到有效作用,还必须通过伦理道德、精神思想的优秀文化因子来协调以产生管理的充分作用:“倘若有立法(包括制度——笔者注)不应当,但私人伦理(道德——笔者注)确实或应当干预的情况有四种:(1)惩罚无理由;(2)惩罚无效;(3)惩罚无益;(4)惩罚无必要。”在这种情况下,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作为对依法治校的协调与配合,就能发挥其特有的“柔性”作用。但又因为“伦理的恰当对象并非都是立法的恰当对象。”作为管理的“软调控”方式,以人为本的人性化、人本化管理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引导、规劝、教化、价值判断等手段,以唤起道德主体的“内心自觉”,因而它又不具有法律制度所特有的约束力、规范性和强制性。所以,以人为本,实施人本化或人性化管理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德治”手段,它也必须借助法律制度的规范作用与价值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以人为本与依法管理是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因此,只有以人为本与依法管理综合运用,才能实现高校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原则,既有利于高校教育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又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高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升。它既符合高校系统自身特点和管理规律,也符合推进高校管理民主化和科学化提出的客观需要,因而是高校发展的本质要求。

四、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实施原则与措施

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必须遵循民主化、人性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等原则。

民主化原则的实质在于调动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要求在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作风,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群策群力,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把高校办好、管理好。人性化原则要求在高校管理中倡导友爱、尊重、关怀、人道精神及和谐共存发展的理念,凝聚全校师生员工的力量,着力培育“我以学校为荣、学校以我为荣”的校园文化观,形成稳固的校园精神。科学化原则就是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客观规律,以科学态度来研究、处理高校管理问题,并且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来管理学校,减少管理耗损,提高管理的效率。系统化原则要求高校管理要有系统化的观点,要把高校看成是一个系统化的、有组织的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是社会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因而要优化组合办学资源,建立正常指挥系统规则,明确管理目标和权限,利用环境影响,减少内耗,搞好协调,促进高校系统的有序运作与发展。制度化原则要求在教育管理中要以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并充分合理地运用它们来实施管理,做到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教育管理大环境。

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理念,要求高校管理要实现由纯粹刚性管理模式向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互动模式的转变,这种转变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

一方面,要在管理中真正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观:

第一,在管理措施上,要精心打造民主、平等、和谐、友爱的干群、师生关系,在管理中充分体现师生员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他们教育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以科学民主为特征的动态平衡管理系统。要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建立与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会议制度,增加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如设置“校务公开”栏,让教师与学生平等、充分参与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设立校长信箱,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建立促进自治的学生管理系统和制度,创设包括学生纪律仲裁、学生食宿管理、特困生补助等在内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建立学生干部定期述职制与学生代表评议制等,让学生成为自主管理的主体。尤其要强调的是,高校管理者要率先垂范,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主动把“以人为本”理念贯彻于管理活动各环节中,在管理中体现尊重师生、服务师生的思想。全体教师要与时俱进,研究教育教学问题,尽快转变教育观念,学会尊重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实践“以人为本”理念,特别是要构建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教育教学模式。也要倡导学生从自我做起,从学会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做起,树立“以人为本”观。

第二,在校园文化建设上,要遵循“科学性、艺术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以“绿化、美化、净化”为基点,构筑“花园、乐园、学园”的教育格局,使校园内优美的自然环境与注重雅致的校园建筑彼此呼应,以典雅的人文景观与浓郁的历史文化引人遐想,通过传统的校风校训与多彩的校园文化催人奋进,培育师生员工的“向心力”、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创造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使高校管理人本化和民主化。要充分运用需求理论,从教师需求的特点出发,适当运用经济手段,同时重视精神激励机制的构建,多方面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针对青年教师发展的需求,通过激励措施给他们定目标、压担子,为他们提供发展的机会。对新教师要抓岗前培训,安排与老教师挂钩,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成长;针对中年教师的成就需要,要让他们挑大梁,并给予宣传、肯定,树立榜样,表彰晋升,为他们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针对老教师的尊重需要,要给予关心爱护,适当减轻他们的工作量,充分发挥他们的顾问和指导作用,总结传授经验。要大力倡导民主参与,形成一个互相支持、团结协作、不断创新,有强烈的归属感、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的优秀教师群体。针对学生,则要尊重教育规律,特别是人才成长的规律;要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尊重受教育者,尊重学生的人格人性,尊重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个性发展。除了要教会学生必要的知识技能外,还应着力培养学生生活的朝气、向上的精神、创造的激情和社会的责任感。

第三,高校管理要有整体、系统意识,要在坚持个性发展的同时,从着力构建和谐的校园工作、学习的人际环境人手,做到人文环境和信息管理一起抓,使高校管理达到高度整体化和系统化。要重视高校系统环境、信息因素的积极影响,这是高校管理的重要方面和资源。要重视校园文化氛围环境资源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校内一瓦一砖、一草一木的教育作用。如设立名人肖像、塑像、格言、警旬、读报栏,标识树木名称,设置校史陈列室,开设各种专题学习宣传展示的黑板报、专栏等。通过美化校园,充实教育文化设施,构建优美整洁、具有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使师生爱校如家。要创建校园教育科研特色。加强教育科研,提供场所设备条件,营造浓厚的教研气氛。如开设教师阅览室,资助教师出版论文、教案集,举办各种教学成果展览,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学习辅导,参观交流,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展示和观摩活动等,激励和引导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知识技能。要创建校园活动文化特色。重视师生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如组织教工球队、乐队、合唱队,开设教师之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美术、书法、摄影、论文、教具作品展览,组织开展郊游活动等。总之,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能使人的情感在良好的环境和有益的活动中得到熏陶,得到激励,得到升华;使人们的工作得到协调,心情舒畅,富有创意;使高校整体素质得到优化,综合实力得以提升,从而形成高校整体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

另一方面,要在管理中实现有章有法、遵章守法:

首先,要切实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宪法及其他重要法律,加强法制教育,并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序列化、系统化。第一,要着力提高高校党政管理者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这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保证,也是高校能否建立依法治校良好环境的关键所在。第二,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以明确办学方向、宗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学生观。第三,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基础课、讲座等方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员工开展法制教育。例如,对教学研究人员,要侧重进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著作权法》、《合同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第四,对学生则要加强《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和专业法的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公民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第五,高校还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宣传舆论手段,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力图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依法治校”深人人心,创设良好的遵章守法舆论氛围,为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提供思想保证。

其次,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建立健全严格有序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奖勤罚惰,树立依法治校、治教、治学观念,大力弘扬正气,使高校管理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度比人强,这是我们多年来在制度建设方面最重要的经验与教训,也是目前我们强调依法治校最基本的原因之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仍然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出发,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起来,依照教育政策法规制定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学习、工作、检查、奖励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认真学习,给他们以指导,让教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程序要求,帮助教师学法、懂法和用法,恪守工作职责,遵守工作制度。

再次,要完善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和校内申诉机制。要依照民主与法治的精神,特别注重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的建设。要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学校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规范执行决策的各项管理活动,加强对管理各环节的监督,保证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既能够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让师生员工及时充分了解和参与,又能够通过高校政务、校务公开等方式,增加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此外,高校要尽早建立健全师生在校内的申诉机制,健全权利保障机制,设置师生员工适当的权利救济途径,使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总之,能否秉承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管理理念与精神,是当前高校改革与发展事业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以人为本和依法治校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是高校管理“德法并重”的两面。而要创建和谐有序的高校育人环境,在现时代就必须高举以人为本的依法治校这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