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 > 正文

心理健康的标准

发布时间:2009-12-10 00:00:00     责任编辑:   供稿:     浏览次数:

一、具有充分的适应力; 二、能充分地了解自己,并对自己的能力做出适度的评价;

三、生活的目标切合实际; 四、不脱离现实环境;

五、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六、善于从经验中学习;

七、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八、能适度地发泄情绪和控制情绪;

九、在不违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发挥个性; 十、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能恰当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