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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关于2017年度申报新增设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2日     责任编辑:王静蕾      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关于2017年度申报新增设专业的通知

责编:zcjc 添加日期:2017-02-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郑教职成〔2010〕108号)要求,2017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申报时间为2月22日至3月17日。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学校申报新增设专业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规定,要按照《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指导意见》(郑教职成〔2014〕63号)精神,紧密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围绕人才培养服务于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增设专业。处理好新增设专业的发展前瞻性与传统特色专业的传承性关系,深入扎实的做好新增设专业的调查研究,避免盲目跟风、仓促开设热点专业。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式启用,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要求,认真核查本校开设专业与学生学籍系统注册信息是否一致,及时补办并轨转入时未备案专业的申报手续(同新增设专业手续)。

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对于无固定办学场所、近三年招生困难、在校生数量偏少或者年检评定合格以下层次的学校,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专业建设能力,切实达到《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学校新增设专业申报文件(学校红头文件)一份。

(二)《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审核(备案)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新增设专业论证报告(含:可行性研究、师资队伍、课程设置、经费投入、实训实习基地、教材使用)一式两份,补办未备案专业须同时报送省、市招生计划红头文件。

希望有关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申报,积极做好专业开设、评估准备工作。

职成教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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