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是在学校党群机构、行政机构、教辅部门和相关教学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协调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组织监督工作和群团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
(二)组织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开展机关理论学习工作,及时掌握机关人员思想动态,抓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并监督检查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三)组织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指导和党建工作指导;指导各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组织生活纪律,规范组织运行;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量化考核,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做好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及党费收缴等日常党务工作。
(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满意度测评、专项调研等形式,督促机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五)组织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机关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教育监督机关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加强机关党总支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等制度,研究讨论决定机关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七)开展机关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八)紧扣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核心,推动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践行初心,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建设中主动担当、建功立业。
(九)指导、支持机关分工会等群团组织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落实人文关怀。
(十)做好本级组织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