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优化整合科研优势资源,发挥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校级科研机构是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研平台的重要支撑,是开展应用研究、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本次申报旨在瞄准文旅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和“双高”建设任务,强化专业群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通过科研机构建设,构建“技术研发+技艺传承+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协同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与人才保障。

二、科研机构要求

(一)科研机构类型。校级科研机构包括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校企研发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

(二)鼓励联合组建。鼓励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人员按专业归属学院)根据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联合行业、企业,跨学院、跨专业整合校内外资源、技术、人才优势申报;鼓励依托学校优势专业设立、鼓励校企联合建立科研机构。

(三)研究方向不得与现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重复,依托学院(部门)能够提供必要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保障机构长期稳定运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放眼长远,对照标准提前谋划,推动学校科研机构建设实现新突破。  

(四)校级科研机构建设周期为三年。具体依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负责人不但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素质,而且在政治上要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2.研究方向对学校专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须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相一致,并能够凸显旅游职业教育研究和应用型研究的发展方向。

3.承担比较稳定的科研任务,具有较长期的科研积累,已形成或经过几年建设能够形成明显的学术特色和学术优势。其中,须有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要适中,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研究目标。

4.具有学术造诣深厚、富有开拓精神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年龄构成合理的相对稳定的学术队伍。科研机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只能担任1个同级别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二)必备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近五年有厅级及以上前期研究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

2.近五年有符合规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研究论文、学术专著。负责人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限第一作者),或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限独著)。

3.近五年有教科研成果奖励。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1次(限前三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2.《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一份)。

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

(二)报送时间:2026年10月28日16:00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外事处1007室;电子版(Word版及签章扫描PDF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keyanchu@zztrc.edu.com,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学院(部门)+校级XX中心申报材料+X项”。

(四)联系人: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1130070





科研外事处

2026年10月15日



一审:张强

二审:解慧琴

三审:李俊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