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毕业生档案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责任编辑:   来源:招生就业办   浏览次数:

2007年我院毕业的大专生,截止今年6月30日,两年择业期已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届学生的纸介档案,无条件打回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大分办。如有不愿意打回原籍的同学,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来学校领取档案。希望各系部积极配合,通知到每个学生。

中专生领档案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大专生领档案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调档函;

4.个人申请;

注:大专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不能个人自带,由省机要局转发;在2年择业期档案由学校保存,不收任何费用,2年后打回原籍人事局大分办。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档案室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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