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郑州市民文明公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4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部门:

现将《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文明办关于学习宣传< 郑州市民文明公约>的通知》(郑文明办〔2012〕10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月14日

郑州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热爱郑州,和谐创新,博大开放。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崇尚科学。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情趣高雅,奋发向上。

男女平等,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团结互助。

敬老爱幼,助残济困,尊师重教,拥军爱民。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保护环境,珍惜资源。

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中原增辉。

郑文明办〔2012〕106号学习宣传文明公约的通知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451464)点击显示学校位置     豫英校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豫英路1号(450009)

联系电话:党政办公室 (0371)-61130022   61130021   61130020(传真)   招生就业办公室  (0371)-66322200   66325522(豫英校区)   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本校区)

网站备案:豫ICP备08106402号  郑公信备4101000000076号    版权所有©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网站制作: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