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责任编辑:贺君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系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此项活动的通知如下: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在全院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引导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于12月4日早上(具体时间自定)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诵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要求各班级有领读,全体同学齐声诵读。请各总支认真组织,活动结束后,以总支为单位将活动的相关资料(文字、图片等)的纸质版、电子版及时报送至宣传统战部(行政楼1116室,邮箱:zzlyxcb@163.com)。

联系人:周飞,电话:18539260755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宣传统战部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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