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我校名列其中,荣获“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12年我院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2013年荣获“2012——2013年度河南省文明学校”荣誉称号,2014年我院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2019年我院荣获“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师生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市文明办及区文明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职业院校以及国家“双高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价值引领为核心,认真对照文明校园标准,重点在思想道德、领导班子、教师队伍、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活动阵地等方面抓实、抓细、抓常、抓创新,文明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获此殊荣,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晶,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我校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问题、目标和效果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切实提升校园文明水平,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巨大动力,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