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精神
当前位置: 首页>>文件精神>>正文
文件精神

中共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8-08-24     责任编辑:贺君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11(提名候选14名、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提名候选9名;然后先后召开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1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

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由学校党委;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可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四、候选人的提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允许多次的办法,院党委根据多数党总支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学院党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已经获得市教育局党委、市委组织部的审查批准。

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六、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七、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本次到会有选举权的党××人,即超过××人方可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九、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选举办法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学院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