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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学年上期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及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07-12-14 00: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出卷、制卷要求

1、系部主任分别组织本系各年级同头课教师,认真讨论复习内容和出题范围。

2、命题是考试工作中重要的环节,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方法考试,都应以教学大纲为基础。命题要严谨、周密、科学,题意要明确,条件要充分,文字叙述要清楚,措辞要简单明了,应达到在考场上无须对试题作任何解释和说明的程度。不得出偏题、怪题。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当,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为宜,考试时间应在试卷上注明。

4、考试样卷(★试卷模版已更新,教师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应按学校统一格式要求出卷,试卷均应用B4纸张打印,样卷第一行应含有学期等内容;第二行应含有系别、专业(适用专业应表示清楚、具体、完整)、科目等内容。第三行应注明考试时间、成绩。

5、考试样卷(要求A、B两套试卷,Word形式)、考查科目样卷(Word形式)或考查科目方案(Word形式)由各系教学干事收齐后务必于 12月20日前交教务处。

6、试卷文档命名要求设为:A或B+适用班级+科目+出卷人姓名+印刷份数。(例如:A+06高职旅游英语1-4班+大学语文+李斯斯+280)

二、试卷审查

各系部主任应认真审查本系部任课教师所出考试样卷、填写试卷审查表并签名(★该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若非本系考试科目由本系部审查后将审查表交与班级所属系,各系收齐后与本系所考所有样卷同时交教务处。试卷审查第一责任人:出卷人;第二责任人:系部主任。

三、评卷阅卷

1、考试完后,由系部安排教师改卷。

2、学期成绩评定办法为:中职:期末考试成绩(70%)+ 平时成绩(30%);高职:期末考试成绩(80%)+ 平时成绩(20%)。

五、成绩登录上交及试卷回收

1、任课教师须在考完两天内将所教科目(包括考查科目)成绩与试卷(装袋)交班主任处,班主任汇总后将电子版《班级成绩汇总表》(Excel表格)、电子版《班级补考统计表》(Excel表格)(★以上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和试卷袋交学生所属系。试卷由各系负责归档,其他材料各系收齐后须在考完三天内交教务处一份,自留一份。教务处今后将不再接待学生查询成绩。试卷档案袋内材料存放顺序应为期末样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已更新,教师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试卷。所有试卷应均按座号顺序由小到大存放。

2、考查科目要求同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所用纸张应均为学校统一纸张,白色B4纸,存放要求参照考试科目。

3、《班级成绩汇总表》须签名的地方必须签全名。课程名称填写完整并要求字迹工整。

4、试卷卷面分与《班级成绩汇总表》中的期末成绩分数要一致。

5、如果有缓考、缺考、休学、退学等情况的学生,请务必在《班级成绩汇总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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