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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知识问答(一)

发布时间:2014-01-17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1.什么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教学工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息式的综合性评估。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正式启动。

2.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5.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两个基本定位是什么?

答:(1)评软不评硬。突出内涵建设要求,引导评与被评双方把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来,以此带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等的建设与改革,促进管理理念、水平的提高。

(2)评动不评静。通过深入分析数据采集平台,重点考察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看学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程度。

6.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条件是什么?

高等职业院校(含河南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教育的成人高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

即生师比指标不高于限制招生的生师比标准,其它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不低于限制招生的各项标准。其中,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2)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3)被评院校应具备向评估专家开放的符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规范要求的状态数据平台。

(4)近三年未受教育部红、黄牌警告。

7.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5)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费用。

8.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什么?

评估指标体系包括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其中七个主要评估体系分别为: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

对应的22个关键评估要素分别为:

领导作用: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目标与定位;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校园稳定。

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兼职教师。

课程建设: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手段;主讲教师;教学资料。

实践教学: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条件;双证书获取。

特色专业建设:特色专业。教学管理:管理规范;学生管理;质量监控。

社会评价:生源;就业;社会服务。

9.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结论是什么?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通过”的标准为:22个关键评估要素中“暂缓通过”的项目≤4项。

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10%;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20%,暂停其申报省级重点项目资格,促使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10.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答:(1)学校自评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评估文件开展自评。被评院校要高度重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把人才培养工作的真实状态认真、准确、及时地纳入采集平台,使采集平台客观真实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现状,成为观察学校的一个有效窗口。

认真回顾总结建设、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根据对采集平台数据的全面分析,对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并开放《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提交材料

学校在正式评估前30个工作日向评估委员会秘书处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和自评报告电子稿等材料,并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3)确定专家

教育厅委派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赴被评学校实地考察。专家组由7人组成(其中一名专家兼任秘书),成员名单由教育厅提前对社会公布。专家采取回避制度,如果对专家组组成有异议,可于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教育厅提出书面意见,经教育厅研究后确定人选。

(4)现场考察

专家组在对学校提供的数据采集平台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与学校充分协商,确定考察工作日程、重点内容和环节以及具体方式方法。考察后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结论。现场考察评估时间不超过3天。

(5)确定结论

专家组的建议结论经评估委员会审议,教育厅确定后予以公布。

被评院校如果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在结论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诉,由省教育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复议。

(6)学校整改

学校根据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于评估后两个月内上报教育厅和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并在一年内整改。

(7)回访

学校整改结束,教育厅组织专家回访。回访主要以访谈或座谈的方式进行。

11.现场考察评估安排有哪些?

专家组在深入分析数据采集平台的基础上,确定现场考察的主要内容。现场考察以深度访谈为主,辅以其他方法,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估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现场考察时间不得超过3天,原则上应包括以下环节:

(1)听取自评汇报

(2)查阅材料

(3)实地考察

(4)教师说课

(5)座谈会

(6)专业剖析

(7)指标评定

(5)意见反馈

专家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考察做具体安排。

12.专家深度访谈的形式有哪些?

答:深度访谈是专家现场考察的主要方法,访谈的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等。包括走访、教师说课、座谈会和专业剖析等形式。

13.专家实地考察的内容有哪些?

答:有针对性地对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图书馆、校园文化、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以获得相关信息。

14.教师说课如何进行?

答:说课分一门课和一次课。说课是指教师在备课基础上,面对专家,以语言为主要表述工具,系统而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任课程把握,阐述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法等。说课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名)由专家选定,专家提出说课要求。说课后,专家进行简要评价。

15.座谈会如何进行?

答:专家根据需要,针对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或有关问题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每次座谈会参加人数为10左右,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6.特色专业剖析方法和步骤是什么?

答:(1)由专家组和学校共同确定1—2个最能体现学校建设理念、建设思路、建设水平的专业进行重点剖析;

(2)听取专业带头人汇报(不超过20分钟);

(3)根据需要查阅相关资料。针对剖析指标和关键要素,若遇到不清楚或信息量不够的问题,可查阅或索要相关信息的原材料;

(4)分别召开专业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5)对部分学生、教师进行深度访谈;

(6)根据需要进行听课和说课;

(7)根据需要实地考察专业实训条件。

17.专家组对关键评估要素评定时的重要考核内容有哪些?

答:内容主要有:学校年生源第一志愿上线率、年毕业生就业率(以教育厅文件为准)、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

18.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方针是什么?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19.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中着重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什么?

答:评估工作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

20.为什么说评估专家既是考官,又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评估不是目的,是手段。一方面评估专家要对被评院校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估,另一方面又为高职院校建设提供宝贵的科研成果,并通过系统、全面、深入的诊断,为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涉及各个层面工作的整改建议。评估专家不是我们攻守对垒的敌手,而是与我们合力推进高职高专教育发展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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