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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预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责任编辑:郝瑞明   阅读次数: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商贸系

  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预评审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院制定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即日起开始进行我系2012-2013学年度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为了做好这次国家奖助学金的预评审及发放工作,特发布本通知。

一、 成立我系2012年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何蜀川

副组长:孙权

组员:张洁、彭蕾、孙文文、毛静、杨森、陈新、王莉莉、陈春阳、李培、杨盛茹

工作小组

组长:张洁

组员:张洁、彭蕾、孙文文、毛静、杨森、陈新、王莉莉、陈春阳、李培、杨盛茹、杨琼、阴江枫

监督小组

组长:孙权

组员:张洁、彭蕾、孙文文、毛静、杨森、陈新、王莉莉、陈春阳、李培、杨盛茹、杨琼、阴江枫

二、 具体要求

(一)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二)为了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的监督工作,各班应成立监督小组,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老师和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准确的给予解答并及时上报系部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切实杜绝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平均分配等行为,保证我系奖助学金评审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级全日制在校大专生,五年制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2011、201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五年制在校学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所需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式两份(500字以内,信纸),要求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等情况如实说明;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3份;

(3)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的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5)教务处出具的学生各科成绩证明,要求盖有教务处公章;

(6)“(励志)资助申请数据导入模板”电子档案请各班到系部公共邮箱下载lvyoushangmaoxi@163.com,填写完整之后请再发回到公共邮箱。

2、国家助学金

(1)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式两份(500字以内,信纸),要求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等情况如实说明;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的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收入证明,公章须有“民政”字样。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5)“(助学金)资助申请数据导入模板”电子档案请各班到系部公共邮箱下载lvyoushangmaoxi@163.com,填写完整之后请再发回到公共邮箱。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签名,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

六、评审日程安排

   9月20日前,各班根据文件精神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进行预评审,上报学生材料,并将参评学生在各班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各班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评定时间安排,依据相关制度,保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评审工作。

系学生资助管理小组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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