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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大中专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使用方法

发布时间:2013-09-16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为保证大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做到专款专用,使所有有困难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们特对2011年我院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使用方法进行修改。

一、提高参保学生的门诊医疗统筹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报销费用由原来的最高上限50元提高至100元。

二、学生就医首先应选择校医院,如果校医院无医疗能力,须由主治医生签字并经学生处批准转诊至附近医院就近治疗。凡按照要求转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80%的比例进行报销,报销费用上限提高至200元。

三、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如急病、突发事故等),须经系部批准外出就医,否则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学生个人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四、学生外出就诊需去正规医院治疗,报销时需要提供本人医保卡、门诊处方、病历及门诊收费专用票据,。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五、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在实习结束后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80%,上限为200元。报销时除提供本人医保卡、门诊处方、病历及门诊收费专用票据外,还需由其所在系部开具实习证明。

六、节假日期间、寒暑假或因急诊等原因外出就医的仍按80%的比例报销门诊医疗费用,上限100元整。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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