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数字文创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数字文创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以及《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十公开""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数字文创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 188 号(象湖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学院简介。数字文创学院成立于 2021 年 8 月,开设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歌舞表演 6 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 1800 余人。现有教职工 46 人,其中教授 2 人、副教授 9 人、博士 2 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 90%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 70% 以上,含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1 人,常年聘请 20 余名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与非遗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
学院建有河南省"双高"专业群 1 个、省级一流核心课程 2 门,以及河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原文化创意产业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室、VR 虚拟现实设计工作室等平台;拥有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影视后期、3D 打印、非遗传承、演艺排练等 20 余个理实一体化实训室,与 30 余家文旅文创企业共建实训就业基地。学院秉持"文化为根,创意为魂,旅游为伴,设计为用"的理念,年度就业率稳定在 95% 以上,近年师生荣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 2 项、银奖 2 项、铜奖 1 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奖 1 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招生政策、开展专业宣传咨询、配合执行招生计划与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日常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院具体配合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 2026 年全国普通高招招生考试的考生,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传染性疾病。报考歌舞表演专业的考生应身心健康,具备完成舞蹈训练与舞台表演所需的身体条件。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区、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学院安排 6 个专业参加 2026 年全国普通高招招生,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歌舞表演 4 个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安排在艺术高职专科批录取;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2 个专业为普通类专业,安排在普通高职专科批录取。河南省招生专业组设置及分专业计划如下表,其他生源省份(区、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 代码 | 科类 | 专业组 | 选考科目要求 | 河南计划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历史类 | 第 102 组 | 物理、历史均可 | 30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物理类 | 第 102 组 | 物理、历史均可 | 10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历史类 | 第 102 组 | 物理、历史均可 | 33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物理类 | 第 102 组 | 物理、历史均可 | 11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 — | 艺术类,限历史类 | 28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 — | 艺术类,限历史类 | 64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 — | 艺术类,限历史类 | 41 |
歌舞表演 | 550206 | 艺术类(舞蹈类) | — | 艺术类,限历史类 | 4 |
(一)普通高职专科批(第 101、102、103 组):历史类见《招生考试之友》第 498 页,物理类见第 690 页;中外合作办学(第 201 组)见第 499 页。(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舞蹈类见第 770 页,美术与设计类见第 749 页。学校代码 6284。各专业学费标准及专业介绍见本章程第五章、第八章。
第十五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一)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近三年录取数据,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学院办学条件、行业需求及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招生计划。(二)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责任,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三)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六条 剩余计划使用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重新征集志愿;如仍有不足,剩余计划视情况转入到下一批次或调整在其后录取的生源充足省(市、区)。
第五章 招生专业介绍
第十七条 各专业培养定位、核心课程与就业方向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代码 | 培养定位 | 核心课程 | 就业方向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文旅文创融合,"设计 + 技术 + 文旅"交叉培养 | 品牌设计、字体设计、AI 动态化设计、包装设计、文创设计、界面设计 | 品牌视觉设计、广告创意、电商视觉、文创产品开发 |
环境艺术设计 | 550106 | 建筑装饰、景观园林、商业展陈、室内软装 | 室内设计实务、景观设计实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空间设计、数字创意建模 | 室内 / 景观设计助理、效果图表现、软装与展陈设计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非遗传承与文创开发,传统工艺活化创新 | 传统纹样、工艺技法、陶艺制作工艺、非遗文创产品设计 | 工艺美术品设计、文创产品开发、非遗工艺制作 |
歌舞表演 | 550206 | 中国舞、民族民间舞方向,文旅演艺人才培养 | 舞蹈基本功、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剧目、舞台表演 | 文旅演艺演员、沉浸式演艺演员、艺术培训教师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数字视觉设计、影视后期、数字文创开发,融合 AIGC | 摄影摄像技术、三维动画制作技术、数字视觉设计、特效制作技术、短视频策划与制作 | 数字视觉设计、影视后期、三维动画、融媒体运营、VR 内容制作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二维、三维动画与数字影视特效全链条 | 动漫运动规律、分镜头设计、二维 / 三维动漫创作、灯光与渲染、后期合成 | 动漫策划、二维 / 三维动画创作、特效设计、三维建模 |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学生均可按规定参加河南省专升本考试,对接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工艺美术、舞蹈学等本科专业继续深造。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学院各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如果还相同,同时录取该专业。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歌舞表演 4 个艺术类专业依据河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要求考生艺术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艺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排序录取。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属美术与设计类,歌舞表演属舞蹈类,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
第七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2026 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助措施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豫发改收费〔2003〕2225 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收费项目 | 标准 | 执行依据 |
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 4200 元/生·年 | 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理科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歌舞表演 | 6000 元/生·年 | 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艺术类) |
住宿费(6 人间) | 800 元/生·年 | 豫发改收费〔2003〕2225 号 |
第二十六条 奖助措施。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资助体系,具体项目见下表。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国家奖学金 | 10000 元/生·年 |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申请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000 元/生·年 |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申请 |
国家助学金 | 4600 / 3700 / 2800 元/生·年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 22%,每学年评审 |
国家助学贷款 | 最高 20000 元/生·年 | 校园地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覆盖学费与住宿费 |
学校奖学金 | 300—10000 元/生·年 | 单项奖学金、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
服兵役学费资助 | 按政策减免或补偿 | 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 |
勤工助学 | 最高 400 元/生·月 | 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 |
困难补助 | 经济或物质帮助 | 遇实际困难学生("暖冬行动"、特困生救助、学费资助等) |
第二十七条 毕业待遇。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宜,另行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不一致之处,以学校章程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招生资讯获取渠道。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zztrc.edu.cn/zsxx/)查阅《2026 年普招简章》《2026 招生计划》及各二级学院专业介绍;可通过"答考生问"平台在线咨询,或加入招生咨询 QQ 群;也可通过招生微信小程序、招生抖音号获取最新招生动态。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项目 | 内容 |
学校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 188 号(象湖校区) |
咨询电话 | 0371-61130065 61130064 61130063 61130062 |
咨询 QQ 群 | 756550577、1084958267 |
监督电话 | 0371-61130031 |
学院网址 | https://www.zztrc.edu.cn/whys/ |
招生信息网 | https://www.zztrc.edu.cn/zsxx/(可查普招简章、招生计划、历年分数、专业介绍) |
乘车路线 | 从火车站、郑州东站等地乘坐地铁 1 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F 站口出站后直行 30 米公交站乘坐 308 路公交车,到"金龙中路"站下车即到;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
说明:本章程依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6 年普招简章》《2026 年招生专业组设置情况及计划数(河南省)》及数字文创学院专业信息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一审一校:朱臣臣
二审二校:李 培
三审三校:韩志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