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大中专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使用方法

发布时间:2011-04-12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为保证大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做到专款专用,使所有有困难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们特对2011年我院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使用方法进行修改。

一、提高参保学生的门诊医疗统筹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报销费用由原来的最高上限50元提高至100元。

二、学生就医首先应选择校医院,如果校医院无医疗能力,须由主治医生签字并经学生处批准转诊至附近医院就近治疗。凡按照要求转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80%的比例进行报销,报销费用上限提高至200元。

三、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如急病、突发事故等),须经系部批准外出就医,否则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学生个人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四、学生外出就诊需去正规医院治疗,报销时需要提供本人医保卡、门诊处方、病历及门诊收费专用票据,。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五、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在实习结束后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80%,上限为200元。报销时除提供本人医保卡、门诊处方、病历及门诊收费专用票据外,还需由其所在系部开具实习证明。

六、节假日期间、寒暑假或因急诊等原因外出就医的仍按80%的比例报销门诊医疗费用,上限100元整。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1年3月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451464)点击显示学校位置     豫英校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豫英路1号(450009)

联系电话:党政办公室 (0371)-61130022   61130021   61130020(传真)   招生就业办公室  (0371)-66322200   66325522(豫英校区)   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本校区)

网站备案:豫ICP备08106402号  郑公信备4101000000076号    版权所有©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网站制作: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