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生档案转移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5   责任编辑:   来源:招办   浏览次数:

大专毕业生档案2年择业期内,转移需提交:

1. 毕业证复印件;

2. 报道证复印件;

3. 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调档函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证明的原件;

4. 个人申请;

5. 个人信息(----年毕业---专业---班级---姓名---是否专升本---个人联系电话等);

通过查询该届录取库和毕业库等核实后方可转移档案。转移周期一个月,月底寄出,档案转移过程由机要部门负责。为方便同学工作,本人可来校办理或把以上材料寄到学校档案室。每周一、三办理相关事宜,其余时间可电话预约,星期天和节假日除外,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0371-60658871相老师。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

2011年4月9日

注:大专生的人事档案教育部规定不能个人自带,提交以上材料后由省机要局转发;在2年择业期内没有就业学生的档案由学校保存,不收任何费用。择业期满(2年后)寄回原籍人事局大分办。

邮寄过程中产生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451464)点击显示学校位置     豫英校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豫英路1号(450009)

联系电话:党政办公室 (0371)-61130022   61130021   61130020(传真)   招生就业办公室  (0371)-66322200   66325522(豫英校区)   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本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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