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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教学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撰稿人:刘志国     编辑:吴文静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网络中心

学校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建设信息化教学环境为目标,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为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学服务管理中心是学校信息资源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总控室。外来参观交流人员需经同意后,在管理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第二条 非教学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操作和使用室内所有设备;外单位的技术人员,因正常保养而需要进入总控室,需经本中心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 教学服务管理中心内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和取暖;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设备安全的物品;

第四条 教学服务中心应定期整理物品,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第五条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搬运、租借设备;

第六条 教学服务管理中心内各套系统由指定专人管理和修护,各类系统的使用和修护均需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七条 严禁在教学服务管理中心的计算机上安装一切与教学及管理无关的软件;严禁任何人将来历不明的磁盘、光盘、软件等在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 严禁在内部网络上运行或传播一切法律法规禁止的软件或图文信息;严禁将录像回放功能的计算机接入校园网。

第九条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严禁拷贝录像内容或翻拍监控画面;严禁向外界传播教学服务管理中心监控视频。

第十条 需调阅相关监控录像者,须部门领导书面批准才得回放及拷贝,并同时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