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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新《党章》 提升党性修养

发布时间:2019-11-29     责任编辑:杨彦平      阅读次数:

 

 

 

2019年11月28日下午15:20,在1A212办公室召开了学习新《党章》主题教育活动,机电工程系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段伟书记主持。

首先,段书记介绍了新《党章》中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党员的义务: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员的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可以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有表决权、选举权,党员的权利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然后,结合工作实际,与各位党员探讨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主动去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而且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为前提。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全体党员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各位教师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新《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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