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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知识Q&A(二)

发布日期:2026-04-11    编辑:齐梦林         点击:

(四)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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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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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国家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有些看似“日常"的行为,殊不知已经徘徊在犯罪的边缘。那么,哪此“日常”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

1.发表或者转发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

2.浏览境外不良网站被植入木马程序;

3.随手拍摄涉密单位、场所及物品;

4.在网络论坛上谈论涉及国家秘密、情报的事项;

5.涉密岗位人员及亲属使用电子设备开启定位、自动上传功能;

6.好心向“朋友”提供市场、行业、科研数据;

7.为“友人”在敏感区域做向导;

8.销售、安装窃听、监视、定位设备;

9.参加间谍组织或接收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10.买卖涉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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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犯罪主要包括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两类,两类具体指什么?

1.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当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时,有以下举报途径:

1.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2.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3.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

4.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

5.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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